特別法和一般法的劃分標準是法的空間效力、時間效力或對人的效力。
特別法和一般法的劃分標準是什么
法的種類
按法的內容、效力和制定程序不同分為:根本法和普通法。
按法的內容分為:實體法和程序法。
按法的主體、調整對象和淵源分為:國際法和國內法。
按法律運用的目的分為:公法和私法。
按法的創(chuàng)制方式和發(fā)布形式分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法的作用
1、明示作用;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知人們,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違法者將要受到怎樣的制裁等。這一作用主要是通過立法和普法工作來實現(xiàn)的;
2、矯正作用;這一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強制執(zhí)行力來機械地校正社會行為中所出現(xiàn)的一些偏離了法律軌道的不法行為,使之回歸到正常的法律軌道。像法律所對的一些觸犯了法律的違法犯罪分子所進行的強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違法行為得到了強制性的矯正;
3、預防作用;對于法律的預防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明示作用和執(zhí)法的效力以及對違法行為進行懲治力度的大小來實現(xiàn)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們知曉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們的日常行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絕對禁止的,觸犯了法律應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違法后能不能變通,變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4、最終作用;法律的最終作用:就是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社會群眾的人身安全與利益。''

以上就是【特別法和一般法的劃分標準是什么】的全部內容,如果你想學習更多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相關知識,歡迎前往高頓教育官網(wǎng)頻道,這里可以學習更多關于初級會計師的精品課程,練習更多免費題目,還能及時了解實時更新的考試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