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所得額不是利潤總額,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按照稅法規(guī)定確定納稅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稅收入減除在該納稅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后的余額,是計算企業(yè)所得稅稅額的計稅依據。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當期所得稅(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當期適用稅率
遞延所得稅費用(或收益)
=(期末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
=當期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增加+當期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少-當期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減少-當期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增加
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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