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Market Economy)
市場經濟(又稱為自由市場經濟或自由企業(yè)經濟)是一種經濟體系,在這種體系下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及銷售完全由自由市場的自由價格機制所引導,而不是像計劃經濟一般由國家所引導。市場經濟也被用作資本主義的同義詞。
在市場經濟里并沒有一個中央協(xié)調的體制來指引其運作,但是在理論上,市場將會透過產品和服務的供給和需求產生復雜的相互作用,進而達成自我組織的效果。市場經濟的支持者通常主張,人們所追求的私利其實是一個社會最好的利益。亞當·斯密說:
“借由追求他個人的利益,往往也使他更為有效地促進了這個社會的利益,而超出他原先的意料之外。我從來沒有聽說過有多少好事是由那些佯裝增進公共利益而干預貿易的人所達成的。”(國富論)
對于市場經濟的經濟原則也有許多不同的批評。這些批評者的的分布相當廣泛,從徹底反對市場經濟(共產主義)、到計劃經濟的支持者—例如社會主義的支持者,或者是那些希望政府實行大量管制的人,又或者是那些認為人性的貪婪是注定不道德的人。
對于市場經濟在實踐上的主要批評之一,便是主張市場的外部性(亦即那些無法經由市場價格反映出的問題)將會造成大浩劫,如環(huán)境的污染便是一例。另一項批評則主張市場經濟將會產生壟斷,市場最終將會毀滅自身的機制。
一些市場經濟的支持者認為政府不該減少市場的自由,因為他們不同意市場本身存在外部性,認為那其實是政府所制造的,他們也不認為市場上存在著需要政府介入才能解決的問題。
其他一些人則認為政府應該在適當?shù)某潭认陆槿胧袌?,以避免市場失靈導致的產生。在社會市場經濟的模型里,國家將會針對那些市場無法滿足其參與者需求的部分進行干預,約翰·羅爾斯便是這種概念的知名支持者。
經濟學家所定義的自由市場模型,則是一個完全沒有政府干預或其他強迫力量的體制。這種理論上的自由市場經濟在實際上可能有許多無法合法進行的部分,不過地下經濟便可以被視為是自由市場經濟的實踐。
市場經濟的模式類型
市場經濟一經產生,便成為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經濟運行載體。迄今為止,全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都紛紛走上了市場經濟的道路。這種經濟體制的趨同,一方面表明市場經濟具有極強的吸納能力和兼容能力,另一方面也意味著市場經濟模式的多樣性和豐富性。
美、德、日市場經濟體制是迄今世界各國中比較成熟的市場經濟模式,它們各有特點,各具風格。這種市場經濟模式的多樣性、差異性,既是各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特殊內容,也是各國相關經濟政策、國情和文化歷史傳統(tǒng)差異的折射。
1991年,世界經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在《轉換到市場經濟》的研究報告中提出了成功的市場經濟的三種主要模式:美國的自由主義市場經濟模式;德國和北歐一些國家的社會市場經濟模式;法國、日本的行政管理導向型市場經濟模式。
1)美國市場經濟模式
美國模式,即“企業(yè)自主型”市場經濟模式,又稱“自由主義的市場經濟”。它十分強調保障企業(yè)作為微觀經濟活動主體的權利,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一般較少直接觸碰企業(yè),而是指向市場。其體制與運行特征主要有:
(1)企業(yè)享有比較充分的自主權。美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石,是自由企業(yè)制度。
(2)市場是經濟運行的中心環(huán)節(jié),政府宏觀調控活動集中在市場上。
(3)政府宏觀調控手段偏重于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
(4)體制關系的透明度較高。美國模式中政府、市場和企業(yè)的相互關系以及各自地位,一般都有明確的法律作出規(guī)定。
2)德國市場經濟模式
德國模式,即所謂社會市場經濟模式。德國認為它實行的是宏觀控制的社會市場經濟,既反對經濟上的自由放任,也反對把經濟統(tǒng)緊管死,而是將個人自由創(chuàng)造和社會進步的原則結合起來,通過國家的有限干預實現(xiàn)“社會公正”。
路德維希·艾哈德是社會市場經濟的主要奠基者,他把社會市場經濟概括為“自由加秩序”。其體制與經濟運行特征主要有:
(1)政府的首要職責是保證自由競爭,限制壟斷。市場競爭是推進經濟發(fā)展的最強大動力,也是社會最主要的支柱。壟斷和“不道德競爭”是市場機制有效性的最大威脅。
(2)宏觀調控的核心目標是實現(xiàn)穩(wěn)定與均衡。市場機制的有效性取決于經濟環(huán)境的有序和經濟運行的穩(wěn)定,其中主要是指價格穩(wěn)定、貨幣穩(wěn)定、增長穩(wěn)定以及收入穩(wěn)定。
(3)有比較發(fā)達的社會保障制度。德國市場經濟力爭經濟高效率又兼顧社會公平。為維護社會公平,德國通過立法推行監(jiān)督、影響之下的雇主與職工“共向決定”制度。
(4)體制關系的透明度很高。在德國社會市場經濟體制中,法律保障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通過各種立法建立和維護有序的、合理的和公平的競爭秩序。體制關系中透明度很高。
3)日本市場經濟模式
日本模式,即所謂政府指導型,又稱“社團市場經濟”。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日本經濟除近年有所停滯外,曾歷經幾十年的持續(xù)高速增長,在1950~1990年的40年問,年均增長率高達7.7%。
日本非常強調政府在經濟發(fā)展中的作用,政府既調控市場,也直接引導企業(yè),并且將重點放在后者之上。日本市場經濟體制與運行的特點有:
(1)比較突出地強調政企合作。日本“政府指導型”市場經濟,并不是指企業(yè)的自主發(fā)展必須充分考慮來自政府的各種信號,而主要是尋求政府與企業(yè)之間的協(xié)調一致。
(2)在社會資源的配置中把計劃與市場有機結合起來。日本的市場經濟模式在發(fā)揮市場調節(jié)的同時,重視政府宏觀調控對社會資源配置的作用。
(3)有一套官民結合的嚴密而有效的經濟管理的組織體系。日本的“政府主導型”還表現(xiàn)在它的經濟組織制度上。
(4)政府宏觀調控的手段側重于經濟計劃和產業(yè)政策。從戰(zhàn)后日本經濟的發(fā)展來看,政府對經濟活動的干預尤以經濟計劃和產業(yè)政策為佳。
(5)體制關系的透明度較低。日本市場經濟模式強調政企合作,既有政府對企業(yè)大量的隨機監(jiān)督與指導,又存在著企業(yè)經常尋求政府指導和扶持的現(xiàn)象。
4)國外市場經濟模式的共性
世界各國市場經濟的豐富實踐,使得市場經濟的模式在多樣化的基礎上日益走向互相整合。現(xiàn)代市場經濟存在著以下共同特點:
(1)資源配置的市場化。資源配置是指為使經濟行為達到最優(yōu)和最適度的狀態(tài)而對資源在社會經濟的各個方面進行分配的手段和方法的總稱。
(2)經濟行為主體的權、責、利界定分明。市場經濟中的行為主體如家庭、企業(yè)和政府的經濟行為,均受市場競爭法則制約和相關法律保障,賦予相應的權、責、利,成為具有明確收益與風險意識的不同利益主體。
(3)經濟運行的基礎是市場競爭。從市場經濟的理念上普遍強調競爭的有效性和公平性。為達到公平競爭的目的,政府從法律上創(chuàng)造出適宜的外部環(huán)境,為企業(yè)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4)實行必要的、有效的宏觀調控。在自由競爭市場經濟時期,國家的經濟職能主要是保護經濟發(fā)展的秩序,不直接干預經濟運行。
(5)經濟關系的國際化?,F(xiàn)代市場經濟是一種開放經濟,它使各國經濟本著互惠互利、揚長避短的原則進入國際大循環(huán)。